今年来,黄梅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府采购”,力推“黄梅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线运行,对全县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提速,大力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取得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实质成效。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近期,黄梅县财政局已搭建完成“黄梅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具有网络备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和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线上交易等功能。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上线实现平台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实行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备案。过去,县政府采购实行采购信息备案制,采购人要按月向财政局报送纸质备案表。今年,建立网络平台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前,将政府采购信息通过“黄梅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财政部门备案即可。政府采购结束后,将中标公告(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通过“黄梅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财政部门备案。这既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增强了财政实时监管能力。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财务负责人说,“通过互联网备案既方便又快捷,不用再每月再到财政送纸质备案表了”。
三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文件、现场领购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特殊原因需要线下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开展前,采购人网上报县财政局备案。财政局逐步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采购单位内部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降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成本。同时,搭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属于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项目,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商城采购,进一步节约了企业时间和成本。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开。通过网络,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的时效性、及时性更强。通过网络,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的快捷便利公示。这些,有力地提升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阳光采购、高效采购和便利采购。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