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共包括总则、招标、开评标与中标、应急管理、附则等6个章节、35条。主要有10项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招标范围。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凡列入《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都必须纳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二是优化交易流程。按照“线上交易为常态、线下交易为例外”的原则,将招标投标交易流程规范为入场登记、发布招标公告、评标专家抽取、中标结果公示、在线签订合同等16个环节。
三是规范招标条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必须依法成立招标人,按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落实资金来源,施工项目招标需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四是统一交易平台。招标人、投标人凭数字证书,统一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入场登记、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标书、投递投标文件,在线进行加密、解密等。
五是规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使用国家标准文本,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应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并至少载明8个方面的内容。
六是降低交易成本。将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最高80万元下调至最高50万元,其他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率先取消投标保证金。
七是严格开标评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评标,评审专家统一从省综合专家库随机抽取,投标人少于3个的重新招标。
八是规范评标行为。评标专家采取电子评标的方式,需要澄清或者说明的事项,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并在线提交电子化评标报告。
九是在线签订合同。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是加强应急管理。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不能进行的,可中止、终止招标投标活动及变更交易方式,并通过原招标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