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通知
威财采〔 2021 〕 19 号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南海新区财政与审计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财政局
2021 年 7 月 28 日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规范化进程,提升政府采购效率,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20〕34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威政字〔2021〕13号)《威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威财采〔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商城实施范围和限额标准
(一)网上商城实行目录管理,凡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被纳入《2021年威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分类表》(以下简称网上商城品目表,具体内容见附件)的品目,应实行网上商城采购;鼓励预算单位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商品纳入网上商城采购。
(二)商城采购品目范围内,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线下采购价格低于网上商城价格的,预算单位可采取线下方式采购,并将价格比对情况(商城价格截图)随报销凭证存档。
(三)商城采购品目范围内,预算单位采购每个“二级品目”年度累计采购金额不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均可实行网上商城采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网上商城产品不能满足预算单位采购需求的,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及以上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金额未达到30万元的,经报财政部门备案后,可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采购。
二、网上商城采购模式
(一)网上超市。 网上超市分为直购和竞价两种交易模式,单次或年度累计采购预算金额(以最末级品目计算)未达到30万元的,可通过直购或竞价确定供应商;30万元及以上的,通过竞价确定供应商。采用竞价模式的,应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二)批量集采。 预算单位采购50台以上的台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50台以上的打印机、空调机,50套以上的操作系统,10台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10台以上的复印机,应当实行批量集采。单次采购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预算单位可通过批量集采采购,也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三)定点采购。 定点采购分为直购、定点议价和定点竞价三种交易模式。相关主管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选定入驻供应商的品目实行直购模式,其他定点品目实行定点议价或竞价模式。通过定点采购实施的单个品目年度预算总额不得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1. 定点直购交易模式。预算单位提出采购需求,在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设定一定的时间接受供应商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预算单位即可确认结果。
2. 定点议价交易模式。预算单位提出采购需求,在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设定一定的时间接受供应商报价,若预算单位认为供应商报价不合理,可以更换供应商重新发起议价,也可以与原供应商继续议价至报价合理后确认采购结果。议价采购单个品目年度累计预算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
3. 定点竞价交易模式。单次采购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及以上的,由预算单位提出采购需求,分别设定不少于两个工作日的报名、报价时间,且向不少于6家供应商发出竞价邀请,报价时间截止后,报价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预算单位即可确认结果,预算单位原则上应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三、非承诺入驻品目的供应商入驻选定
非承诺入驻品目,是 指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选定入驻供应商的品目,非承诺入驻品目的采购方式为定点直购。
(一)互联网接入服务、网站迁移及统一技术平台、通用办公系统服务等品目,相关主管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可根据业务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选定市本级入驻供应商;车辆租赁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处置鉴定评估服务、车辆处置拍卖服务等品目,相关主管部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可根据业务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选定市本级入驻供应商。
(二)我市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供应商,由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进行网上商城入驻维护。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 预算单位应当落实网上商城采购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采购内控机制,对采购结果负责。在实施采购活动前,应通过价格比对、需求调查等方式,了解采购标的市场行情,确保采购标的“物有所值”。要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做好本单位账号管理;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结算合同款项,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确认订单、成交结果和签订合同,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支付资金。
(二)履约验收及评价。 供应商交付货物、服务期满、工程竣工后,或者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进行验收。并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服务等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三)争议处理。 预算单位认为供应商违约或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等存在质量问题等,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协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 各区市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2021年威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分类表
来源:威海市财政局